分析解读三中全会:胡锦涛有两句话最为关键
  文章提供 于 2008-10-14 17:21:2 (北京时间: 2008-10-15 5:21:2)阅读时出现乱码? 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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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来势汹汹,中国也与各大经济体同步出手救市,但12日闭幕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仍按原计划覑重研究了农村改革问题。虽然全会通过的主要文件《中共中央关於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尚未公布,官方的会议公报也没有透露更多的内容,但一般认为胡锦涛在河南、安徽两省考察时已为农村改革定调。

  一位曾5次参与起草中央“一号文件”的专家分析说,要了解此次改革,胡锦涛有两句话最为关键:一是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同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前者承继了邓小平时代开启的“分田”改革,并向土地私有制再迈一步,距离意识形态红线仅剩“长久”与“永久”一字之遥。

  据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决定》起草过程中确曾考虑过使用“永久”一词,但最终还是采用了“长久”二字;后者则鼓励农业合作化,以完成政府“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情,如水利工程,而这正是毛泽东当年力推集体耕作的合理部分。

  改革开放以来,内地农村确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实际上是以分散耕作为主,此举释放了改革前时代“人民公社”中被压抑的竞争精神,但统一经营变得有名无实,官方话语层面的“公有制”失去现实效用。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和完善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即在试图借鉴过去的合理经验。

  “允许流转”主体牢牢锁定农民

  但近10年来,各地探索土地经营权有喜有忧。当初率先冒险分田的安徽小岗村农民将全村三分之一的土地组成葡萄园,看似重温改革前的举措,实则在遵从农民意愿、公平分配利益上大有超越。然而,也有不少政府组织或资本大亨以“农业合作”为名大肆圈地,农民土地权益流失严重,导致群体事件频发,官民矛盾已危及基层政权的说法绝非耸人听闻。

  此次三中全会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各种形式流转”,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允许流转”的主体牢牢锁定农民。胡锦涛的新土改不是要将各式各样的“流转”一举合法化,而是把重心放在保障农民权益上。重庆土地入股办公司的试验前不久被紧急叫停,就是一个明显的信号。

  既坚持分田制,又鼓励合作化,新土改意在整合毛、邓时代的经验,并试行在赋予农民自主权方面有所超越。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决不会允许土地完全私有化,“长久”与“永久”虽只一字之差,但在政治上却有质的差别。

来源: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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